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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里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信息发布中心
发布日期:2011-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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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积极宣传、贯彻并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 组织居民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完成《居委会组织法》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创建示范居委会。
3、 密切联系群众,熟悉每户居民的基本情况。热心为辖区居民办好事、办实事,为居民排忧解难。
4、 积极发展经济,兴办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事业和公共福利事业,不断增强社区经济实力。
5、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广泛深入地开展示范居委会、文明楼群、五好家庭、军警民共建、文明小区、卫生城市创建等活动。
6、 发挥政府与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倾听居民意见,及时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建议和要求。
7、 建立与建全各项制度,制订本居委会三年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