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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坡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信息发布中心
发布日期:2009-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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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社区成员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成员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
2、执行社区成员大会或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3、动员和组织社区成员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发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业;
4、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落实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优抚救济、计划生育、医疗保健、环境卫生等工作;
5、协助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做好企业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维护社会治安,调解民事纠纷,做好综合治理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容整治工作;
8、做好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妇女的保护工作,关心和教育青少年、刑事解教人员,做好社区矫治工作,开展文明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
9、对社区内的物业管理进行监督,组织业主对物业公司进行评议和监督;
10、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构反映社区成员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协管、监督
1、社区内违章建筑监督;
2、绿地养护、环保环卫和市容的监督;
3、社区服务网点的设立和房屋出租管理;
4、流动人口的日常管理,青年入伍的政审;
5、文明市民和文明单位的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