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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光嘉园居委会职责

信息来源:珠光嘉园社区
发布日期: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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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居民履行法律法规的权利和义务,合理利用社区资源,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爱护公共财产,推进社区建设可持续发展。

2.协助政府部门开展以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人口计生技术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卫生服务,方便群众就医,不断改善社区居民的卫生条件。

3.协助政府部门在社区开展民事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劳动就业、国防教育、双拥工作、公共卫生、城市管理、人口计生、优扶救济、青少年教育、老年人、妇女儿童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等工作,协助保护城市社区生态环境,协助维护本社区的交通、通讯、消防等市政公共设施。

4.向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负责,并定期报告工作,努力完成其提出的各项任务。

5.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与辖区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开展共驻共建;筹措本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管理和维护集体资产。

6.发展社区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提高居民文明素质。

7.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有关的社会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安老、助残等社区服务机构。

8.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内的下岗失业、待业人员、外来暂住人口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9.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助残、帮困、济贫工作。

10.指导、协调社区社会单位利用自身的设施设备按规定向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服务。

11.加强社区与社区之间的联系,促进团结、互助、就共同关心的问题与政府部门及其他社区进行合作。

12.向政府部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要求并提出建议。

13.组织社区居民对政府部门的各项政务进行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

14.依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与帮助。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指导开展服务活动。

15.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决定社区各项事务。

16.对本社区的物业管理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