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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区服务站主要职责(试行)

信息来源:珠光嘉园社区
发布日期:201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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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展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开展失业人员动态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协助做好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再就业援助工作,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
2.协助有关部门为社区低保对象、残疾人、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老年人、优抚对象、困难群众等群体提供政策咨询、社会救助和相关服务;
3.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对退休人员自管组织的管理;
4.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及相关服务;
5.协助处理劳动保障信访、监察、维权、统计等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6.协助做好征兵工作;
二、参与社区治安维护工作
7.落实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参与群防群治,维护社区治安;
8.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开展维护社区和谐稳定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10.协助开展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
三、提供社区法律服务
11.组织开展法律咨询;
12.为有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居民以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联系法律援助;
13.协助开展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
14. 协助开展老年人、妇女、儿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法律维权工作;
四、协助开展社区健康管理与服务工作
1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开展社区健康知识普及工作;
16.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健康调查,建立社区家庭健康档案;
五、做好社区计划生育服务
17.准确了解社区育龄人群的情况,做好社区居民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18.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发放避孕药具;
19.协助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各类奖励和服务工作;
六、配合开展社区教育和文化体育活动
20.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科学普及、国防、环保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活动;
21.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加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七、组织开展社区公益服务
22.配合社区居委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救灾、救济、募捐等公益性活动,代收爱心捐赠款、物;
23.进行社区志愿者培训和志愿服务登记,配合社区居委会组织安排志愿者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各种公益性服务;
八、组织开展社区便民服务
24.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家政服务、为老服务等形式多样的便民利民服务,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方便居民生活;
九、培育和壮大社区社会组织
25.培育和壮大具有公益性质、服务居民的社区志愿服务类、慈善公益类、生活服务类、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社会组织;
26.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自主开展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十、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27.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有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
28.为社区居民向政府部门咨询政策、办事手续;
十一、协助开展社区基础管理工作
29.协助做好社区人口、单位、设施等各类信息的采集、管理和维护;
30.协助开展社区统计工作;
31.参与建设和管理社区基础设施;
32.组织开展相关社区创建评比活动;
十二、其他工作
33.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区居委会依法开展社区民主自治工作;
34.承办街道办事处交办的、与其工作手段相适应的其他工作任务;
35.定期向街道办事处、社区党组织汇报工作,向社区居委会通报工作,接受社区居委会的监督和居民群众的评议。